一、申請資格
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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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不含碩、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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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獲指導教授同意指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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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並具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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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學生同一年度限申請1件計畫。
指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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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
二、研究期間
115年8月1日至116年2月28日(共8個月)
三、研究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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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學生自行提出研究構想,題目須與指導教授研究專長相符。
四、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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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助學金:每月6,000元,8個月共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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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相關費用(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依計畫需求補助,最高20,000元(以國科會核定為準)。
五、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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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線上申請,請學生至國科會系統( https://www.nstc.gov.tw/ ) 填寫申請資料,並依規定上傳相關文件。
六、第一階段申請期限 115年2月4日(三)上午9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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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線上申請並送出至學系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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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1/19–2/4間及早向註課組申請「至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之歷年成績單,或至機台列印,以確保成績單為最新且皆有顯示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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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預留時間與指導教授討論申請內容及審閱資料。
七、附件連結 (點擊下載)
八、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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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含)以上學生須另簽署「計畫執行聲明書」,經系辦確認後送交研究事務組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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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申請跨系或跨校指導之學生,請務必填寫「辦理研究庶務申請表」並經系主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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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證明為必要文件,未上傳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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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文件請以掃描檔方式上傳,勿使用手機拍照,以免資料模糊遭退件。
九、申請步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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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務必依照步驟完成,避免因文件缺漏或時間延誤影響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