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清寒暨急難助學金申請

申請時間:113/3/12(二)~113/3/22(五)
申請文件:
1、助學金申請書乙份。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歷年成績單乙份。(大一申請不用附成績單)
4、低收入戶卡或上年度父母∕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正本(國稅局)。

東吳大學社會學系清寒助學金申請書
東吳大學社會學系清寒暨急難助學金實施辦法


欲申請的同學請準備以上申請文件並於申請時間內赴系辦辦理申請喔!!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系辦陳柏翰助教,分機6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