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捐款方式
(一)直接捐款給東吳大學:
1.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上限:
(1)個人:所得總額的20%。
(2)企業團體:所得總額的10%。
2.捐款方式:
(1)填寫「東吳大學捐款意願書」,指定捐入「社會學系發展專款」。
(2)捐款方式:
A.支票:抬頭「東吳大學」,並加註「禁止背書轉讓」字樣。
B.銀行電匯:台北富邦銀行士林分行之「東吳大學」,帳號300-102-08966-2。
C.郵局劃撥:戶名「東吳大學募款專戶」,帳號17422400。
D.信用卡。
E.現金。
(二)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捐款給東吳大學:
1.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上限:
(1)個人:所得總額的50%。
(2)企業團體:所得總額的25%。
2.捐款方式:
(1)填寫「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捐款人基本資料卡」,於指定捐贈學校及單位之捐款用途部份,請註明「社會學系發展專款」。
(2)捐款方式:
A.銀行電匯:帳號:021-00400076285,戶名: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匯款銀行:永豐銀行台北分行。
B.支票:抬頭「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請註明「禁止背書轉讓」,並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該基金會。
二、捐款用途
1.提供碩士班優秀入學新生招生獎勵金(免學雜費之補助)。
2.更新研究生電腦室或教學研討室硬體設備。
3.邀請社會學大師蒞系客座或講學。
東吳大學捐款意願書(111.10通用版).odt